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和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卡卡湾
令第9号)的规定,现将卡卡湾
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确认的868户欠缴税款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。
附件:卡卡湾
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确认的868户欠缴税款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
卡卡湾
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
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
2025年7月15日
欠税公告2025年第3号 时间:2025年7月17日 17:39
稿源:卡卡湾
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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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和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卡卡湾
令第9号)的规定,现将卡卡湾
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确认的868户欠缴税款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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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税务局确认的868户欠缴税款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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