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)、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)和《卡卡湾
关于修改<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卡卡湾
公告2015年第11号)等有关规定,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卡卡湾
申请备案,经审核,予以备案。
吉林省自2025年9月1日起,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自2025年9月1日起,吉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时间:2025年8月29日 10:27
稿源:卡卡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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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人民政府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)、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)和《卡卡湾
关于修改<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卡卡湾
公告2015年第11号)等有关规定,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卡卡湾
申请备案,经审核,予以备案。
吉林省自2025年9月1日起,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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